注:陈嘉庚中学校舍抗震加固项目(新三)(子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子项2:抗震检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ZCG20220808001
项目名称:陈嘉庚中学校舍抗震加固项目(新三)(子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子项2:抗震检测、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3400.00元
1.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项号 | 采购标的(子项对应的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陈嘉庚中学校舍抗震加固项目(新三)(子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项 | 70400.00 | 详见第三部分 | 否 |
2 | 陈嘉庚中学校舍抗震加固项目(新三)(子项2:抗震检测、安全鉴定服务) | 1项 | 123000.00 | 详见第三部分 | 否 |
2.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7)子项1:供应商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且服务范围均包括项目咨询)
(8)子项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机构)”的备案,所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注: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2.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按《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获取:
3.1邮件获取(邮箱:179327574@qq.com。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998363732。)
3.2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3.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4.如供应商后续选择视频方式进行磋商的,请提供一份承诺函(说明无法到现场磋商的原因,并提供进行磋商的授权人及身份证号码、微信号,并保证在磋商期间保持信号畅通,如信号、网速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行承担。) 该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后和投标登记资料一同邮寄到代理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30(注:09: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30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1.按《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可以以视频方式进行,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
2.磋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3.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zsjz.cn/)。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大岗元北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联系方式:18998363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99836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