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技改工程施工3-6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5-29 15:16:12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技改工程施工3-6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GZJZBG2024-23(SG-03))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技改工程施工3-6标段(项目编号:GZJZBG2024-23(SG-03))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编号

质量标准

工期

(交货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3

2024年生产技改通信光缆、电源施工

第一

陕西航天意德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133.4338

严蕾

261191911767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133.9912

徐成林

2341515685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利德世普科技有限公司

133.4345

杨娟

2412022202308797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4

2024年生产技改通信设备施工

第一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4.9504

黄桂泉

144201820190168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陕西航天意德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151.6211

张二明

161202020210222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利德世普科技有限公司

152.1862

王静

241202220230618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5

2024年生产技改消防施工

第一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533

解明明

237202120225301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互联动建设有限公司

202.1543

周灿

26120212796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内蒙古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5.0031

崔转云

NMG251942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6

2024年生产技改土建施工

第一

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90.4520

邓玉贵

215060909889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186.8203

马艳红

14120232023027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86.7312

董强

151200620070012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标段号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4标段

1

向心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4标段

2

中朵云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5标段

3

正昊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5标段

4

中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6标段

5

中朵云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6标段

6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不符

6标段

7

正昊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jzbtgs@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648487759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5月29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